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40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东乌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清单将依据东乌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变化和政府定价目录的动态调整同步进行调整。
附件:东乌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东乌旗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