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东乌旗政府办时间:2017-03-31
根据要求,现将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环境标准。
(2)负责拟定本辖区环境监测规划、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4)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监测,及时编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提供依据。
(5)承担同级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环境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承担本辖区内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6)承担旗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验证性评价。
(7)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质量状况。
(8)编制全旗环境监测年鉴,参与编写全旗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有关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9)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测网的业务指导、质量保证和技术考核。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04年5月,经东乌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机编发[2004]18号)文件批准,设立东乌旗环境监测站,股级建制,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5名,实际人员5名。
目前,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三级站要求,正在建设、配置监测站实验室和仪器设备。
三、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指标56.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安排资金53.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安排资金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56.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主要支出内容
支出主要用于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采购,药品器皿购买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由于2017年我站车辆统一由上级主管单位东乌旗环境保护局管理,所以我站2017年不涉及公车运行维护,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
附件: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报表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